徐婕律师重庆钜沃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,具备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。多年来,专注婚姻家事法律事务、企业法律顾问,以及合同纠纷、债权债务纠纷、劳动合纠纷、交通事故等民商事案件的办理。长期致力于民商事领域法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律师
手机号码:13617659586
执业证号:15001201511761077
执业律所:重庆钜沃律师事务所
联系地址: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56号企业天地4号楼23层
离婚登记程序分为申请﹑审查﹑登记三个步骤。
1﹑申请
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》第14条明确规定:“当事人离婚的,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;申请时,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:(一)户口证明;(二)居民身份证;(三)所在单位﹑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;(四)离婚协议书;(五)结婚证法。”
2﹑审查
婚姻登记机关对于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应该根据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》的规定,进行严格审查,行使婚姻管理和监督职能,审查的过程也是对当事人进行引导调解和说服教育的过程。
3﹑登记
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后,对符合《婚姻法》和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》的离婚申请,应准予离婚法。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》第16条规定: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,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,对符合离婚条件的,应当予以登记,发给离婚证。注销结婚证。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,解除夫妻关系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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